9月15日,一段“南通城管拎摔賣菜老太”視頻引發包括央媒在內的輿論廣泛關注。一名干瘦佝僂的老年婦女被一名身著制服的城管狠狠拎摔在地上。9月16日,南通警方通報,城管協管員吳某管理流動攤販時,對被侵害人張某實施了故意損毀財物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吳某被處行拘十五日、罰款1000元。
如果不是有視頻為證,簡直讓人難以置信。論年齡,這位老年婦女也許可以當吳協管員的奶奶了,他怎么忍心對一位長者動手呢?論體力,吳協管員高大威猛、身強體壯,身材瘦弱的老婦人哪里是他的對手?論對象,城管隊員是行政管理人員,賣菜老太是普通群眾,用這種態度對待群眾,顯然不合適。論形象,穿上制服就代表了隊伍,而不是個人,如此行為嚴重損害當地城管部門形象。無論從哪個角度,吳協管員的行為都是錯誤的,必須深刻檢討。
城市秩序固然重要,維護城市環境也是城管工作人員的職責所在,但是,秩序之上、職責之中,還有更高貴的東西,比如溫情、人性。一位老婦人沿街賣菜,無非為了生活。就算她亂擺賣的行為給城市環境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還有兩全之策可以用,比如引導她到合適的地方,為什么采取如此極端手段?就算這位老人后面的行為有些欠妥,也不必大動肝火。畢竟,她沒有先動手,沒對城管隊員的安全構成威脅。
人民城市為人民,城市管理當以人為本。這些年來,經過各方不懈努力,城管執法文明程度大大提高。城管部門的努力,大家看到了,隊伍形象好轉了,社會評價也正面了。大好形勢來之不易,在這種背景下,吳協管員這種野蠻行為顯得格外刺眼。
事情發生后,吳協管員受到了相應的處罰。對其本人說是一個教訓,對單位也是一種警示。始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不是一句口號,而是一種理念、一個綱領,要貫徹落實到日常工作每一個細節中。
(連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