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廳近日出臺文件,就進一步規范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學籍和資助管理工作提出八條措施。據了解,各校在新生入學20個工作日內通過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為其建立電子檔案。中等職業學校新生秋季學籍電子注冊截止日期為當年11月20日,春季學籍電子注冊截止日期為當年4月20日。
海南省教育廳強調,及時注冊和維護中職學生學籍信息。在畢業學生離校前20個工作日內,通過中職學籍系統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另外,嚴禁注冊“雙重學籍”。鼓勵中等職業學校幫助部分學業困難學生按規定在職業學校完成義務教育,其在未完成義務教育之前,嚴禁中職學校為其注冊中職學籍。中職學籍系統與全國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系統中義務教育階段學籍信息重復的在讀學生人數不納入中職招生和在校生人數統計范圍、不納入中職學生資助預算資金的測算基數。嚴禁在中職學籍系統為普通高中、技工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在籍學生注冊學籍。
對招生過程中的違規違法行為、注冊“雙重學籍”、不及時維護中職學籍和資助系統數據等行為,對套取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或中職資助資金的組織和個人,以零容忍態度嚴懲,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記者黃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