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福建嬰幼兒照護服務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嬰幼兒照護服務專家在托育服務管理和決策中的咨詢參謀作用,日前,省衛健委決定成立全省嬰幼兒照護服務專家庫,在全省遴選嬰幼兒照護服務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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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家推薦范圍及條件
專家庫主要由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醫療機構、高校、托育機構、托育協會等從事嬰幼兒衛生保健工作、教學、研究、服務等領域的工作人員、專家學者等組成。專家庫專家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社會道德,熱愛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工作,作風嚴謹,辦事公正,堅持原則,責任心強,保守秘密,不徇私情,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二)從事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和管理、嬰幼兒衛生保健、養育照護、企業管理、教學等相關領域的工作或研究。
(三)推薦專家學者的,須具有副高以上的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從事相關行業的,應具有擔任托育機構主要管理人員三年以上的實踐經驗。
(四)熟悉嬰幼兒照護行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了解嬰幼兒照護服務特點和基本情況。
(五)健康狀況良好,年齡在60周歲以下(特邀專家除外),在精力和時間上能夠承擔有學術交流、師資培訓、課題研究、政策制定、項目論證、規劃設計、規程編寫、調研督查、考核評估等工作任務。
二、專家庫專家的主要職責
(一)參與全省嬰幼兒照護相關工作政策、規劃、標準調研、起草、論證等工作。
(二)參與省級托育示范單位評審、督導、評估等工作。
(三)為托育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機構提供培訓和咨詢。
(四)其他需要專家參與的工作。
三、專家推薦方式
專家遴選采取個人申請及單位推薦的方式。
(一)個人申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推薦。符合條件的專家填寫《福建省嬰幼兒照護服務專家遴選推薦表》(附件1),報各設區市衛健委、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審核。各設區市衛健委、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審核同意后,填寫《福建省嬰幼兒照護服務專家遴選推薦匯總表》(附件2)報送省衛健委。原則上,每個設區市推薦人選不超過5人、平潭綜合實驗區不超過2人。
(二)個人申請和個人所在單位同意推薦。省屬醫療衛生單位、高等院校、科研單位以及相關行業符合條件的專家、學者、企業高管可填寫《福建省嬰幼兒照護服務專家遴選推薦表》,經所在單位同意可直接報省衛健委。原則上,每個單位推薦人選不超過2人。
四、專家確定程序
(一)根據有關專家申請情況,省衛健委組成專門工作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綜合考慮報名人員學歷、履歷、專業特長,在有關領域的影響及工作需要等,確定專家初步人選。有關人選經省衛健委審定同意,公示無異議后確定專家庫成員名單。
(二)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補充和調整成員。
(三)專家庫成員實行聘任制,任期三年,由省衛健委頒發聘書。省衛健委將專家履職情況作為專家續聘和出庫的重要參考,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五、其他事項說明
(一)征集時間:首批福建省嬰幼兒照護服務專家申請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
(二)申請人要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報、瞞報、造假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三)福建省嬰幼兒照護服務專家主要承擔公益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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