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傳銷本質上也是傳銷,利用虛擬物品搞傳銷一樣會擾亂經濟社會秩序。近年來,女性參與的網絡傳銷案呈現不斷增長的態勢,2023年6月和4月,江西省永豐縣人民法院及甘肅省武山縣人民法院,分別宣判兩起由女子組織、領導的虛擬物品網絡傳銷案。
因賭兩次被拘,還能減輕處罰嗎
每天,按某網絡平臺要求的固定時間,會員可以進入固定“畫室”,對虛擬字畫進行搶畫操作。搶畫成功的,向原持畫人支付字畫款。之后,會員需以上架費的名義將交易價格的2.5%上交給畫室長,各畫室長留下自己對應等級比例的上架費后,其余部分再逐級上交,直至總畫室長。上架費將被兌換虛擬幣,其中0.8%的技術服務費上交平臺。次日,平臺再將該字畫重新上架供其他會員搶購,上架字畫的價格一般會溢價4%。
(相關資料圖)
對于上述操作,作為會員的江西省永豐縣石馬鎮某村村民林女(化名)并不滿足。林女是80后,初中文化,曾因賭博先后兩次被永豐縣公安局行政拘留,罰款共計4500元。
平臺規定,會員達到10萬元業績后,可以在平臺申請開設畫室。2022年7月,林女經申請終于成立了一個以自己名字為靈感命名的“畫室”,并以畫室長的身份建微信群。截至2022年10月,該傳銷平臺關閉時,林女已直接和間接發展下線會員34人,下線層級至少5層。2023年2月16日,林女主動到永豐縣公安局投案。
2023年6月15日,永豐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林女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法官說法:被告人林女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因在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在主動到案后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以前有行政處罰劣跡,可酌情從重處罰。法院委托司法行政機關對林女進行審前社會調查,認為其在
當地監管條件充足,社會危險性低,同意對其適用社區矯正。綜上,故作出一審判決。
傳喚到案如實供述是否算自首
甘肅省武山縣人、90后劉女(化名)是被一個“姐姐”劉某香(化名)發展加入到“動物世界”傳銷組織的。
劉女使用多個手機號注冊加入該組織,先后將其父劉某及其他多人發展成下線會員。同時,劉女在“動物世界”微信群內大肆轉發該傳銷組織相關視頻、圖片等資料。
2023年4月,武山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女及劉某香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武山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香、劉女伙同他人依靠動物世界APP,號稱購買虛擬動物可獲取高額回報,引誘參加者以買賣虛擬動物、消耗太陽幣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騙取財物,情節嚴重,二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被告人劉某香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判處被告人劉女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2萬元。
法官說法:被告人劉女、劉某香與他人構成共同犯罪,在犯罪過程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應從輕或減輕處罰;二被告人經傳喚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二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并主動繳納罰金,依法可從寬處罰。根據二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對二人適用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故宣告緩刑。
女性參與傳銷案呈增長態勢
據天津市女檢察官協會發布《2016-2020年天津市女性犯罪情況分析報告》指出,在地域分布方面,城區女性犯罪更為高發,與近年來非法集資、電信詐騙、傳銷類犯罪的數量激增密切相關。
從傳銷窩點逃出來的李某桐(化名)坦言,“南派傳銷組織”確實是“女性多于男性”。究其原因,不排除傳銷組織更易利用同理心,比如利用某些女性可能遭遇的受挫心理作為突破口,從而招攬更多女性加入其中。
女性在傳銷中起組織領導作用、涉案金額巨大等問題也日益突出。新安晚報、安徽網記者
曾對該省20起傳銷案進行樣本分析發現,傳銷案中“女頭目”占比“超三分之一”;女性位列前三位被告人的案件高達12件,其中是第一被告人的案件有4件。對此,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有些)女性“更容易相信人”“容易著迷”“發展下線的能力比男性要強”。
近日,甘肅省張掖市甘州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判決趙某女(化名)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其涉案金額達1448余萬元;2023年6月,江西高安籍女子胡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高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涉案金額達300余萬元。
女性參與傳銷案之所以呈現不斷增長的態勢,離不開社會經濟發展形勢與相關法治環境的影響。江西省女勞教所一份調查顯示,傳銷型女勞教人員大多無業(占59.1%),學歷在小學、初中者占78.4%。加入傳銷前不知屬于違法的占三成多,加入后不認為違法的有五成。由此看來,加大反傳銷力度,除了要加強網絡監測、激發舉報獎勵機制及多方聯動開展專項整治等手段之外,還需要從源頭抓起,社會、學校、家庭都應樹立尊重、關心女性的良好風尚,加強核心價值觀和法治宣傳,側重職業培育,這些都應是重中之重。
提醒: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明確規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在此提醒大家遠離所謂入門費、拉人頭、人頭提成等傳銷游說。發現傳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