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萬寧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一名“隔夜酒”酒駕司機。該司機前一晚喝了酒,第二天就開車,覺得酒精已經分解了,但現實往往是“人醒了,酒還沒醒”。
11月25日8時53分,萬寧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托“路長制”勤務機制,聯合派出所、特警在304省道10公里路段開展各類交通違法整治行動。執勤路管員在對一輛瓊C號牌小轎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黃某身上散發著濃重的酒氣。經查,黃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73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黃某稱,11月24日晚上和朋友在吃夜宵時喝了一些白酒,睡了一覺后,以為沒事就打算開車去干活,結果在路上被交警攔截了。
萬寧交警根據相關規定,對黃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暫扣車輛的處罰,并對其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