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間,一男子因酒后駕車被武清交警先后查獲4次。近日男子因“無證”“再次酒駕”被行政拘留17日并處罰款2800元。
8月23日14時17分,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河西務大隊交警在堿東支路沿線開展“鐵拳2021”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時,發現一輛白色小客車行駛軌跡異常。經交警攔檢,該駕駛人李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58毫克。交警進一步核查發現,李某竟曾于2011年11月、2014年4月、2019年1月3次酒駕被查處,這已是第四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獲,同時發現其駕駛證被吊銷后,沒有重新取得駕駛資格。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長期以來,公安交管部門始終將酒駕作為治理重點,并持續保持對酒駕零容忍,不間斷開展全市性、區域性夜查酒駕醉駕行動,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記者王赫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