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凌晨4時許,貴州籍男子李某駕駛摩托車到永寧鎮黃金海岸警務室報警求助,稱其手機被盜,結果被民警發現其身上有酒氣,反被查出酒駕。
當天凌晨,李某駕駛摩托車到黃金海岸游玩,準備離開時發現其放在摩托車手機支架上的手機不見了,于是到黃金海岸警務室報警求助。民警調查發現,李某手機并未放在摩托車手機支架上,系其在沙灘上玩耍時遺失的。
在溝通過程中,民警發現李某說話時有輕微的酒味,懷疑李某酒駕,于是對李某進行酒精吹氣檢測,檢測結果為49mg/100ml,涉嫌酒后駕車。
目前,李某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處以駕駛證暫扣6個月、記12分,并罰款1000元的處罰。
(記者 張軍璞 通訊員 陳炯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