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每一起案件都是捕訴合一,誰辦案誰負責,每個辦案環節都必須接受監督。”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李金艷幾乎每天都要登錄“小包公”智能量刑輔助系統,將系統生成的大數據量刑結果與員額檢察官量刑建議進行對比,復核該部門員額檢察官辦案情況,確保及時發現并消除量刑中可能存在的問題。
引入智能量刑系統,監督制約辦案
司法責任制改革后,員額檢察官手中的權力雖然更大了,但來自業務系統的智能監督也是無處不在。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為員額檢察官辦案提供了全方位辦案流程監控,每一起案件從受案到結案,全流程全節點留痕,完全在監督制約體系下運行。“大數據”服務司法辦案則讓監督制約更精準。濰城區檢察院在2020年引進的“小包公”智能量刑系統,就成為監督辦案的智能助手。
該系統對上傳的特定參數進行智能分析,利用大數據計算出專業、精準、科學的量刑結果,通過將計算結果與員額檢察官量刑建議進行對比,能夠快速、及時、準確地發現檢察官量刑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對辦案監督更有依據、更有參考。在引入該智能量刑系統當年,該院所辦案件定罪量刑更加準確,提出的量刑建議法院采納率達到100%。
此外,該院充分發揮人民監督員監督制約機制,去年邀請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等25人,參與檢察辦案監督和檢察開放日活動13次,以公開、透明倒逼員額檢察官規范辦案、文明辦案、公正辦案。
2020年以來,該院通過強化檢察權運行監督,規范司法辦案監督制約,員額檢察官辦案效率和司法規范化水平均有明顯提升。同時,通過運用“小包公”智能量刑系統,及時對2起量刑不適當案件提出了糾正意見,確保了員額檢察官依法公正行使檢察權。全年未發生任何違紀違法案件,連續12年獲得省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搭建監督制約防護墻,確保“放權不放任”
為切實保障員額檢察官依法公正履職,防止案件質量風險和廉政風險發生,2020年以來,該院將員額檢察官司法辦案監督制約體系納入檢察改革創新工作,并列為年度工作重點項目,成立了改革創新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形成由第一檢察部牽頭、其他部門協助配合的全院“一盤棋”格局。
搭建監督制約防護墻,首先要錘煉員額檢察官隊伍黨性,確保“放權不放任”。濰城區檢察院將“黨建+”融入檢察工作,以黨建帶隊建促業務出成效,將黨風廉政建設融入司法辦案各環節。以支部組織生活、每月主題黨日活動和日常談心談話為載體,構建了“談話、反饋、完善”良性工作機制,讓業務部門負責人在擔任黨支部書記的同時,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并利用制度優勢,不斷強化黨員干警黨性修養和職業素養。與此同時,還將填報《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表》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去年全年填報有關事項27人37件,及時發現和有效阻斷了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
2020年初,該院第一檢察部集思廣益,歸納整理出涉及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偵查審判監督三個環節的風險點20個,并在此基礎上按照問題導向要求制定了《濰城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內部監督制約辦法》,優化了規范性工作流程,使內部辦案和監督制約更加體系化、標準化。
同時,還將20個風險點作為廉政教育和誡勉談話的重要內容,有針對性地對員額檢察官進行誡勉提醒,從源頭預防司法辦案中錯案的發生。
2020年以來,該院辦案質量明顯提升,未出現一例捕后不訴、撤回起訴、無罪判決案件,不捕不訴復議復核案件也大幅減少,未發生一例因檢察機關辦案引起的上訪和輿情風險。
增加司法辦案監督關口,杜絕“燈下黑”
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是防止檢察權濫用的重要防線。濰城區檢察院通過流程再造,增加了司法辦案的監督關口,真正杜絕了“燈下黑”。
在確保員額檢察官依法辦案的同時,在關鍵辦案節點增加監督把關,形成部門負責人、分管檢察長、檢察長三級監督體系。部門負責人在收案時對案件統一審核把關,對重要辦案節點書面簽字審核。通過強化辦案流程監督,該院去年“案-件比”同比下降1.2%。
準確把握檢察權運行規律特點,不斷在司法監督制約體系搭建過程中探索創新,研究制定了《濰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聯席會議召開辦法》,明確要求當發現需改變案件定性、追捕追訴、不捕不訴等情況時,應經過檢察官聯席會集體研究討論。
去年,濰城區院共召開檢察官聯席會50余次,研究案件200余起。對經過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仍然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先后召開檢委會20次,研究重大疑難案件69件。(盧金增 封小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