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公證陷入“自證循環”并不鮮見,如,讓年近七旬的老人為離世近百年的祖父母開“死亡證明”;證明“我爸是我爸”才能提取病逝父親的住房公積金余額……為解決這類難題,省數據資源局會同省司法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等部門近期印發《加強數據歸集共享推進公證服務便民化工作方案》。
我省根據《安徽省公證證明材料清單》梳理出法定繼承、小額繼承、遺囑繼承、放棄繼承權聲明、股權(股東資格)繼承、個人獨資企業繼承、其他繼承等7種遺產繼承公證情形,涉及出生醫學證明、死亡醫學證明、身份證信息、戶籍及戶籍變動信息、婚姻登記信息等32個材料目錄、620多個數據項,形成《安徽省公證類數據共享責任清單》,并依據該清單建設標準一致、共建共用、動態更新的公證類數據目錄體系。
對《責任清單》中已歸集的數據,我省依托江淮大數據中心總體框架體系,加強數據治理,完善數據服務,做到及時有效共享應用;對尚未歸集的數據,明確數據的責任部門、提供方式、更新周期等,實現相關數據“應匯盡匯”。截至目前,我省已完成國家部委婚姻登記信息、出生醫學證明、死亡醫學證明、遺體火化信息、收養信息(國內)5個接口和省直單位15個接口的歸集工作。
方案明確,相關數據依法依規共享使用,切實保障數據安全有序共享、合法利用。公證部門通過省司法廳統一申請調用數據;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通過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統一申請調用數據;企業和群眾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依托“皖事通”直接調用本企業、本人相關數據。(見習記者 朱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