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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10月26日電 (記者 劉大煒)香港特區立法會26日三讀通過《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草案》,旨在令兩地民商事判決互認和執行機制達至“全覆蓋”。
該條例草案系2019年1月18日特區政府與最高人民法院簽訂的《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在港的具體實施。草案訂明“向香港法院申請登記內地民商事判決”與“授權香港法院就香港民商事判決發出經核證文本和證明書”兩套機制,以方便當事人尋求在內地認可和強制執行民商事判決。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會議上發言表示,草案的訂立旨在令兩地民商事判決互認和執行機制達至“全覆蓋”,連同其他已實施的司法互助安排,當事人可以在香港或內地申請執行另一地法院所作出不同類型的民商事判決,減少當事人向兩地法院重復提出訴訟的需要。
林定國指出,更全面的相互認可和強制執行判決機制能令兩地民商事案件判決可跨境強制執行的情況更明確和可預測,降低跨境強制執行有關判決通常所涉及的風險,節約法律費用和時間,有利于促進兩地跨境貿易和投資環境。
多名立法會議員在會議上對條例草案表示支持,認為可以為相關業界提供幫助。立法會法律界議員林新強表示,當下許多民商事案件中的法庭判決難以同時在普通法系下的香港以及大陸法系下的內地相互執行,內地的判決須重新在香港起訴,這不僅浪費時間和金錢,也無法滿足市民需求。條例草案的通過將解決這一問題,有助促進兩地社會更加緊密融合。
同時他也表示,因條例草案性質復雜、適用范圍廣泛,希望特區政府能對公眾及法律界、商界相關利益人士有效宣傳、加強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