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北京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和《本市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收費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昨天起在首都之窗、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網站公示,公開征求意見。未來,本市非居民廚余垃圾擬全面實行計量收費管理,既可按照重量計量收費,也可按照收集容器容積計量收費。居民生活垃圾處理不受影響。
記者了解到,本次政策調整的對象是非居民廚余垃圾,主要涉及餐飲服務企業、單位集體食堂、農貿市場等單位。據介紹,本市非居民廚余垃圾含水含雜量高,含水含雜量約70%,存在減量空間。根據成本調查,2019年本市非居民廚余垃圾運輸處理平均成本為563元/噸,考慮稅費及合理收益后,價格約594元/噸。價格調整方案統籌考慮餐飲服務單位承受能力,按照逐步到位的原則,合理調價,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費調整為300元/噸,覆蓋約50%的成本。
征求意見稿明確,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費可按重量計量收費,也可按收集容器容積計量收費,噸桶折算參考標準為0.9噸/立方米。垃圾產生單位是繳費主體,垃圾運輸單位是收費主體,雙方按照廚余垃圾產生量和政府定價(300 元/噸或120L桶33元/桶)收繳處理費。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處理費結算方式。
全市各區非居民廚余垃圾實行分區域統籌運輸和處理,各區運輸單位名錄及其服務區域由區城市管理委向社會公布。本市將統一建設市、區、街、企業四級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統,運輸車輛加裝計量稱重和衛星定位等設備,垃圾桶安裝非居民單位身份識別卡對非居民廚余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理實現全流程量化管理。
征求意見稿提出,按照國家逐步建立超定額累進加價機制的要求,在計量收費全面執行一段時間后,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的集體食堂試點實行定額管理,餐飲服務企業等待條件成熟后適時實施。定額標準以歷史產生量為基礎,綜合考慮餐飲類型、就餐規模、垃圾減量目標等因素核定。定額管理執行差別化收費,實際垃圾產生量低于定額標準的執行較低價格,高于定額標準的部分實行加價,體現有獎有罰,有利于引導非居民單位采取控水控雜等垃圾減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