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是什么?我們知道在公司上班的職工在工資達到一定的標準是要向國家繳納稅款的,這是國家稅務局的規定,那么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贍養老人的規定有哪些呢?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贍養老人的規定有哪些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贍養老人的規定如下所述: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通過上文的解釋,我們可以了解到納稅人如果有老人贍養支出的話需要按照一定的標準來扣除個人所得稅的,這點希望大家明白
1、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條規定,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所稱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
2、本辦法所稱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3、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分別為: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
4、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納稅人是否為獨生子女、月扣除金額、被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與納稅人關系;
5、有共同贍養人的,需填報分攤方式、共同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