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初見成效 上半年合肥離婚人數明顯減少
記者從合肥市民政局獲悉,今年1-6月份,全市提出離婚申請的有16518對,2-7月,全市辦結離婚的有9330對,占比為56.4%。與往年相比,離婚人數明顯減少。
2021年1月1日起,隨著新中國首部《民法典》的施行,離婚登記正式設置30天的“冷靜期”。“冷靜期”的實施意味著,提出離婚申請后有30天的冷靜期加30天的辦理期。在30天冷靜期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申請。如果30天內雙方都沒有撤回申請,在接下來的第二個30天內,雙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經審查后,婚姻登記機關將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雙方沒有親自到場申請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申請,如果還要辦理離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請。
據統計,今年1-6月份,合肥全市提出離婚申請的有16518對,2-7月,全市辦結離婚的有9330對。2018年至2020年,合肥市每年的離婚登記量分別約為3.3萬對、3.1萬對和3.4萬對。與過去全年平均數量的一半相比較,今年上半年,合肥離婚人數明顯減少。
近年來,合肥市通過引入社會力量開展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免費為當事人提供婚姻家庭咨詢、離婚勸導和調解、婚姻法律咨詢等服務,幫助輔導對象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婚姻觀、家庭觀,通過分類介入和個性化服務,幫助當事人化解在婚姻道路上的困擾,助力提高當事人的婚姻質量,減少沖動賭氣型離婚等現象。下一步,市民政局將加大工作力度,強化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進一步加強新時代婚姻家庭輔導教育工作。
來源:合肥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