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穩住住建行業經濟運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30%等若干措施。
通知明確,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30%,具體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根據當地公積金資金狀況、當地房價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
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予以適當提高。具體提高額度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根據當地公積金資金狀況、當地房價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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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根據當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積,可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支持繳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滿足繳存人支付房租的實際需要。(記者 陳丹 林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