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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陜西省市場監管局與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關于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動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10個方面加強聯動,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預防和化解消費糾紛,營造安全誠信放心的消費環境,提振消費信心。
《意見》提出,要發揮人民法院和市場監管部門各自職能優勢,促進消費糾紛多元化解,邀請人民調解組織、行業專業調解組織、行政調解組織的調解員,以及行業專家、退休法律工作者等參與消費糾紛調解。完善消費糾紛訴調對接,對于群體性、典型性的消費糾紛,法院可采取訴前委派、訴中委托的方式,委派(委托)當地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協助調解。對于社會普遍關注、投訴多發的重點消費領域,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也可以邀請人民法院法官參與矛盾糾紛化解指導以及疑難問題分析研判,促進行政調解與人民法院司法裁判有效銜接。提高消費集體訴訟處理效率,對于侵害眾多不特定消費群體合法權益的消費侵權集體訴訟,法院應當與市場監管部門加強溝通,分析研判,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先行裁判,形成示范判決。市場監管部門可以參照示范判決進行調解,減少同類糾紛進入法院訴訟,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提高同類糾紛處理效率。促進消費公益訴訟提質增量,制定消費公益訴訟工作指南。發布典型案例和年度白皮書,引導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此外,人民法院和市場監管部門還將在推動司法建議與行政執法有序銜接、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常態協作、開展聯合普法和培訓等方面加強協作,引導全社會參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營造安全誠信放心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