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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偉倫
2022年,北京市級行政執法機關辦理不予行政處罰案件25819件,免除罰款約1.25億元。記者3月20日從北京市司法局獲悉,過去的一年,北京市全面推廣行政執法免罰慎罰制度,持續提升執法服務水平,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據了解,2020年以來,北京市司法局在市人力社保、市場監管、文化市場等7個系統試點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和不予處罰清單制度形成可行經驗的基礎上,于2022年出臺《關于全面推廣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制度的指導意見》,在全市行政執法機關全面推行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制度,持續打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首都高質量發展。目前,全市行政執法機關已基本完成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的編制和公布工作,以清單形式固化容錯機制,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努力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
同時,北京市定期評估清單實施效果,調整不符合行政管理需求、不便于操作執行或引發爭議的事項,并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推動監管方式創新。深入推進“6+4”一體化監管改革,完善監管執法模式,努力做到監管效能最大化、監管成本最優化、干擾市場主體最小化。
在日常工作中,北京市行政執法機關制定了一批專門適用于不予行政處罰決定的配套文書,如守法誠信承諾書、合法經營承諾書、執法監察建議書等,在執法環節嚴格把握“輕微違法”“初次違法”等認定標準,規范執法程序,對于符合免罰慎罰條件和按期整改且經復查達標的,及時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并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糾正輕微違法,引導當事人自覺守法、誠信經營,鞏固執法效果。對于拒不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違法情節嚴重、再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嚴格進行處罰。
據初步統計,北京市2022年在城建環保、經濟調控、民生社會、專項管理和綜合執法等多個領域,市級行政執法機關共辦理不予行政處罰案件25819件,免除罰款約計1.25億元,實施免罰慎罰制度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