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李女士將一面 “人民交警為人民 事大事小皆用心”的錦旗送到交警大隊,感謝交警破獲電動車剮蹭自己轎車后逃逸的“小事”。民警說:“群眾的小事,就是我們的大事”。
4月17日13時,新密市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常曉寧接到李女士報警稱,自己的轎車停在新華路圣巴倫男裝門前的車輛被人剮蹭損壞,肇事者已經逃逸。接到報警后,常曉寧帶領近賈宗濤立即趕到現場對周邊群眾進行走訪,查看周邊店鋪的視頻監控和卡口監控發現,12時許,一名穿著印有某電器工作服的男子駕駛一輛灰色電動車,由南向北行駛到新華路時,與李女士頭南尾北停放的小轎車發生剮蹭后離開了現場。民警根據電動車主體貌特征,車身顏色以及身穿的工作服進行細致排查。
19日下午,當民警走訪排查到新華路北段這家電器維修院內時,發現有輛電動車與肇事車輛相似,車身有碰撞痕跡。民警立即向維修負責人打聽該電動車車主,并讓負責人通知車主蔡某到交警隊接受處理。
經詢問,蔡某主動承認騎行電動車經過李女士車輛時不小心剮蹭的事情,“當時以為這是小事,就跑了。”最終,蔡某賠償李女士車輛損壞修理費,民警對蔡某批評教育并處以500元罰款。
本來沒抱希望李女士,見民警們為她的這一點小事很用心,于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記者 李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