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駕駛小轎車在高速路上撞到護欄后在超車道停車,海口公安交警及時到達現(xiàn)場處置。經調查,肇事司機屬于醉駕,因涉嫌危險駕駛罪,當事司機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022年1月17日6時許,當事人符某駿駕駛車牌號為“瓊A41**C”的小轎車沿G98環(huán)島高速公路由北往南行駛,上高速沒走多遠,當行至0公里加650米路段時,車輛碰撞到公路左側護欄,隨后停在超車道上,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接到報警后,海口公安交警立即趕到現(xiàn)場處置。經初查,該事故屬于單方事故且駕駛人存在酒駕嫌疑,民警依法將該車駕駛人符某駿帶至醫(yī)療機構抽取血樣送檢。經鑒定,血檢結果顯示符某駿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3.43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目前,駕駛人符某駿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春節(jié)臨近,切勿酒后駕車。遵規(guī)守則,文明出行。(記者王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