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曾三次因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被交警查處,日前再次酒后駕車上路被查。這名八年內四次酒駕的駕駛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22時41分,交警紅橋支隊新紅橋大隊在西青道沿線開展“鐵拳2021”嚴重交通違法專項整治中,一輛黑色私家車的駕駛人檢測結果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已達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標準。在進一步核查中,交警發現該駕駛人曾于2013年4月、2015年9月、2017年6月先后3次因涉酒交通違法行為被查處。2020年,該駕駛人才通過考試恢復了機動車駕駛資格,目前仍在實習期內,此次酒駕屬于8年內的第四次酒后駕車違法行為。
目前,公安交管部門已對該駕駛人“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予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1800元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同時,由于駕駛人當時所駕車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且為漏檢車輛,公安交管部門還對其“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違法行為予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處罰,對其“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予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處罰。(記者王赫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