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已于2021年9月30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注意到,條例細化、補充了上位法處罰規定,對未在指定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對將已經分類的生活垃圾混裝混運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對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強化垃圾主管部門、教育主管部門職責,規定垃圾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運輸、處理設施對公眾開放,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教育基地,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將生活垃圾相關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和社會實踐內容。
條例鼓勵通過積分兌換、贈送分類垃圾袋、開展志愿服務等方式,促進生活垃圾分類良好生活習慣的形成。
“源頭減量是生活垃圾管理環節的最前端,對于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石曉說,為此,條例對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的減量措施進行了明確。
據介紹,條例規定產品生產者、銷售者,電子商務、快遞、外賣等行業應當優化物品包裝,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和包裝廢棄物的產生。
條例還明確禁止餐飲、娛樂、旅游、住宿等行業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列入國家限制一次性消費品名錄的用品。
條例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源頭減量中起示范帶頭作用,規定其內部辦公場所應當限制使用一次性杯具。
“條例的出臺,將生活垃圾的源頭減量、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及其監督管理活動納入法治軌道,對加強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環境,保障公眾健康,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石曉說。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了解到,下一步山東將針對分類設施建設、分類計量收費、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廚余垃圾、有害垃圾處理體系建設等完善工作方案、標準和工作措施,開展配套文件宣傳解讀,不斷補齊工作短板。同時,組織編制全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規劃,進一步完善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全過程管理標準規范,保障條例要求落實到位。
“到2025年底,各設區城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徐啟峰說。(楊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