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云山中隊執法隊員巡查至養硯街時,發現某地下車庫入口,垃圾分類亭旁堆滿各式垃圾,泡沫箱、爛菜葉、編織袋遍地都是。
當執法隊員拍照取證時,附近商戶主動提供線索:“是附近超市員工扔的,差不多上午10點多,當時還把車庫的路堵了。這種行為應該處罰!”
經進一步調查,該處垃圾系人民北路某超市員工付某所扔。據了解,超市在經營過程中每天都會產生不少菜葉、水果皮、包裝紙盒等垃圾,當天上午,付某圖方便將前一天的垃圾一股腦全丟在了垃圾分類亭旁。
“本來以為早上會有人來收的,沒想到你們先來一步,我馬上將這里清理干凈。”在執法隊員的批評教育下,付某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按照“兩定四分”要求正確投放。
鑒于付某未分類且亂倒生活垃圾,蘭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其作出了罰款人民幣1000元的行政處罰。(記者 倪遠山 通訊員 王強 黃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