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報記者楊文報道:6月23日,記者從省司法廳獲悉,新修訂的《山西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已經頒布,將于7月1日正式施行。
《實施細則》堅持將“提高教育矯正質量,促進社區矯正對象順利融入社會,減少和預防犯罪”作為根本出發點,聚焦全省社區矯正工作實踐中急需解決的重點難點,在廣泛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梳理總結我省經驗,在法律的框架內,對社區矯正的統籌協調、部門銜接、業務流程、監督保障等事項進行全面細化和規范,重點突出針對性、實用性和操作性,一定程度上體現山西特色。
《實施細則》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全部依法設立社區矯正委員會和社區矯正機構,明確了社區矯正相關部門的責任分工和各級社區矯正機構的職能定位,并對建立社區矯正工作日常聯絡機制、信息共享機制、應急處置機制、監督保障機制等進行具體規定,著力構建密切配合、無縫銜接、高效運行的體制機制。
立足山西社區矯正工作實際,聚焦實踐中需要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實施細則》填補了我省社區矯正制度空白,明確各級社區矯正機構職責和可委托司法所事項,對社區矯正調查評估中的銜接配合、居住地確定,監督管理中的分類管理、申請外出及異地就學協管,教育幫扶中的公益活動組織、個別教育、心理輔導和社會幫扶等內容進行規范和細化,特別是對申請外出目的地社區矯正機構協助管理等進行了明確規定。
同時,《實施細則》將近年來山西社區矯正工作實踐中形成的社區矯正中心發揮職能作用的經驗做法進行固化,在落實教育幫扶職責中充分發揮社區矯正中心的職能作用,明確社區矯正機構可依托社區矯正中心履行社區矯正教育幫扶職責,同步解決社區矯正機構工作人員短缺的問題。創新監督管理措施,對執行地以外就學的社區矯正對象的管理作出具體規定,明確按照經常性跨市、縣活動的社區矯正對象的管理方式進行監管,由就學地社區矯正機構進行協助管理。
為強化監督保障,確保社區矯正依法規范運行。《實施細則》將監督保障作為專章列出,特別是將人民檢察院對社區矯正的法律監督進行細化,具體列出10項監督內容,突出對關鍵環節和重要節點的監督。建立省市兩級社區矯正工作督察機制,加強對社區矯正工作的督察,列出社區矯正工作人員依法公正廉潔履職的要求。同時對社區矯正定期分析研判、重大事項報告、建立部門聯動機制、法律文書送達等保障事項作出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