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駱馬湖流域環境資源法庭在宿遷動物園,公開審理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2020年12月23日下午,被告人朱某首先發現宿遷市宿城區王官集鎮尹黃村附近的朱海水庫有野生天鵝,于是拍視頻發給李某,鼓動其前來獵捕。于是李某伙同朱某、馬某、陳某、鐘某等人一起獵捕天鵝,并使用氣槍打傷該只天鵝。后因擔心他人報警,而將受傷天鵝送還給附近村民。
經鑒定,被捕獲的天鵝為大天鵝,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二級,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該天鵝后移送宿遷動物園救助,因傷口感染于2021年1月11日死亡。
據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法官徐二海介紹,在本案中,為了捕獲這只野生天鵝,李某等5人在明知天鵝是國家重點保護動物的情況下,還找來了挖掘機協助捕獲。最讓人感到意外的是,問他們為何捕獲天鵝,竟然是為了“吃天鵝肉”。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等5人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其行為均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當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經過審理,法庭當庭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被告人李某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其余被告人分別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同時,沒收所扣作案工具氣槍一支,鉛彈十九顆。
庭審結束后,現場還舉行了2021年“愛鳥周”暨駱馬湖流域生態司法實踐基地揭牌儀式,并向宿遷動物園發放舉報人轉贈的獎勵資金和捐贈2只疣鼻天鵝。(劉林 朱來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