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4日發布消息稱,自2020年10月至今,遼寧查辦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案件490件,查扣違法食品1.84噸,罰沒金額198.9萬元,移送公安機關涉嫌犯罪案件4件。
遼寧自2020年10月開展為期一年的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執法行動以來,嚴厲打擊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從嚴從快查處案件。當天,遼寧省市場監管局公布打擊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執法行動典型案例。
對于沈陽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2020年11月16日,于洪區市場監管局通過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收到《檢驗報告》。《檢驗報告》顯示沈陽某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5日生產的“辣白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0年11月16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現場檢查,并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
經查,當事人于2020年6月25日共生產規格為248克/袋的“辣白菜”600袋,已全部售出。當事人對該批次產品采取了召回措施,但未收到消費者退回的不合格產品。涉案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為配料人員未按規定添加食品添加劑。2020年12月21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核,當事人對2020年11月18日生產的規格為248克/袋的“辣白菜”進行了檢驗,產品合格。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于洪區市場監管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5萬元。
對于錦州市松山新區某批發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案,2020年12月9日,錦州市松山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松山新區某批發部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檢查,當事人于2020年12月8日從個人手中購入標注“牛欄山”商標字樣的白酒共1260瓶用于銷售,貨值金額12360元。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無法提供供貨商許可證及相關證明文件和進貨票據。截止檢查時,已銷售涉案白酒5瓶。
經“牛欄山”商標持有者北京順鑫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牛欄山酒廠授權委托產品真偽鑒別人鑒別,當事人銷售的“牛欄山”牌白酒為侵犯“牛欄山”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假冒產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錦州市松山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1255瓶,并處罰款41260元。
此外,遼寧省市場監管局還公布了鞍山海城市某農產品經銷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食品的標簽不符合規定案、撫順市新撫區某干調批發行涂改食品生產日期案、盤錦市盤山縣胡家鎮某果蔬大賣場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等。 (韓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