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交通委發布《關于本市部分區域設置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禁止停放區的公告》,明確本市禁止共享單車停放的區域。根據通告,北京環路的主路、輔路(含橋區)以及首都功能核心區的16個重點區域均禁止停放共享單車。若違反規定,相關部門將依規查處。
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為營造良好的城市環境,進一步改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放秩序,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經研究,現就本市部分區域設置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即共享單車)禁止停放區的有關事項進行公告。
根據公告內容,本市道路范圍內,特別是環路的主路、輔路(含橋區),除按照規定設置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放區外,原則上均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禁止停放區域。首都功能核心區的16個重點區域,包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步道等的全路段,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禁止停放區域。北青報記者注意到,這16個區域包含南池子大街及北池子大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部分)、前門步行街、南鑼鼓巷、東長安街、西長安街、兵部洼胡同、靈境胡同、府右街、太仆寺街、西黃城根南街、北長街、石碑胡同、大會堂西側路、南長街等道路。北京市交通委在地圖上明確標注涉及區域的四至范圍,供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和市民識別。
為了讓騎行者明確禁止停放區域和路段,本市將在禁止停放區域相關路段設置標志標牌,在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即共享單車App上顯示禁止停放區域。另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的規定,相關部門將針對禁停區域內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違規停放行為進行查處。(記者 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