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新辦舉行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建立進展情況發布會。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正式發布實施。3年來,海南自貿港把制度集成創新擺在突出位置,聚焦貿易投資自由便利和各類要素便捷高效流動,突出系統集成和協同創新,研究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順利開局。
財政部副部長鄒加怡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介紹,《總體方案》對于財稅政策提出的目標是分階段、分步驟實施“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的制度安排。在封關運作之前,主要是實施“零關稅、低稅率”。具體說就是,實行部分進口商品的零關稅政策,以及對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企業和個人實行較低的所得稅稅率。同時,實施有關船舶運輸增值稅政策。總共涉及12項財稅政策。
據鄒加怡介紹,12項財稅政策成熟一項推出一項,目前已出臺9項:一是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二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三是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四是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五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六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七是國際運輸船舶增值稅政策;八是啟運港退稅政策;九是內外貿同船運輸船舶加注保稅油、退稅油政策。這9項政策形成了海南自貿港建設的早期收獲,并從四方面發揮作用:
一是支持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建設。完善離島免稅購物政策,提高免稅額度至每人每年10萬元,豐富商品種類,免稅商品類別現在已經擴大到45種。取消了單件商品免稅限額以及絕大多數商品的單次購買數量限制。增加了郵寄送達和返島提取兩種新的提貨方式。另外新增了六家離島免稅店。
二是支持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出臺原輔料、交通工具及游艇以及自用生產設備三項“零關稅”政策,同時還出臺了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是對注冊在海南自貿港并且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增收企業所得稅。對在海南自貿港設立的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三是支持引進“高精尖缺”人才。出臺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在海南自貿港工作的高端、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四是支持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樞紐。包括:一是境內船舶建造企業向運輸企業銷售符合相關條件的船舶,實行增值稅退稅政策。二是對以洋浦港作為中轉港從事內外貿同船運輸的境內船舶,允許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稅油,對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產燃油實行出口退稅政策。三是出口企業從啟運地口岸報關出口,從水路轉關直航或經停指定口岸,自海南省洋浦港區離境的集裝箱貨物,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