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徐漢雄
4月2日凌晨5時許,四川閬中嘉陵江段發生一起悲劇:一名女孩跳江輕生,3名小伙得知情況后先后下水救援。遺憾的是,女孩獲救后,3名參與救援的小伙卻不幸溺亡。(女孩凌晨跳江獲救,3位小伙下水營救不幸溺亡,善后工作正進行)
這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劇。據事發地附近一名環衛工回憶,當天凌晨快到6點的時候,她來上班打掃清潔,看到江邊停著消防車和救護車,后來聽說有人跳江了,“聽說是一個女娃兒先跳江,3個小伙去救,結果女娃兒被救起來,3個小伙卻沒上來。”
(資料圖)
當天早上七八點鐘,3名溺水小伙先后被打撈上岸,但遺憾的是,3人均已無生命體征。據了解,3名小伙以前在一起打球時彼此認識。對于事發那天凌晨的具體細節,家屬也不清楚。目前正在處理相關善后事宜。
事發現場(圖源:紅星新聞)
此事引起網絡關注,為救一名落水者,3位小伙不幸溺亡,有網友在痛心之余,感到不值得。為救一條命,搭上三條命,這樣的犧牲當然是令人悲痛不已,但救人并不是一道算術題,只要有一分的希望,就要盡百分百的努力,不會考慮值不值,不會去衡量得與失,因為每個生命都是無價的,都同等重要,只有生命至上、救人為先的義無反顧。
任何情況下的見義勇為都是值得肯定的,奮不顧身去救人也永遠都是對的,這都是毫無疑義的。當然,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盡量減少救人的風險,增加成功的可能性,避免無謂的犧牲,這也是沒有疑義的。諸如,救落水者可以借助繩子、竹竿、輪胎、木板、救生圈之類工具,能夠迅速找到這樣的工具并加以運用,這當然是有必要的,下水救人時采取恰當的方式與游泳姿勢,以減少救人者自身會面臨的風險,這同樣是應有之義。但救人者在情急中沒有去想那么多,不假思索就跳下水了,盡自己的努力去施救,對這種挺身而出只有致敬的份,不能以事后的“旁觀者清”角度來分析當時的情況。
事發現場設有安全提示牌(圖源:紅星新聞)
據介紹,3名溺亡小伙都是十六七歲,廖某是學生,另兩名小伙宋某和李某事發時處于休學狀態,在事發地附近一家酒吧做兼職。3人為救人獻出了自己寶貴的生命,令人無比心痛。不管怎樣,他們挺身而出的精神是崇高的,輕生的女孩獲救了,也說明他們的施救是有效的。救人者溺亡了,可能有體力不支的原因,也可能有水太冷的緣故,見義勇為本身是沒有錯的,值得尊敬。他們的犧牲令人痛惜,在此致以深切的哀悼。
據報道,事發現場的江邊有柱子和鐵鏈相連形成防護欄,柱子上刻有“水深危險”“禁止攀爬”等字樣,其中一根柱子上還掛著一個救生圈。在一些河岸、江邊、湖邊、水渠邊等危險地帶,設立安全護欄與警示牌,配置有救生設施,這是安全保障的重要一環,這是值得肯定與推廣之處。但真正的安全保障,還在于每個人對自己的生命負責,要懂得珍惜生命,敬畏生命,不管遇到什么困難,不要有輕生的念頭,不要將自己置于危險境地,也別讓他人為自己去冒險,這樣才能為生命安全筑起更可靠的保障。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