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消費者可以在“6·18”網購促銷不被各種消費侵權行為“壞了胃口”,南京市市場監管局特別發布“6·18”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六條規范”,提醒廣大電商企業注意遵守。
在經營主體方面,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務必對進入平臺銷售或提供服務的經營者的身份信息進行核驗、登記。要在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經營者主體信息或該信息的鏈接標識。電子商務經營者自行終止從事電子商務的,需提前30天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有關信息,防止商家借助集中促銷活動只收款不發貨。
商品信息方面,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電商企業要認真排查商品信息,嚴禁發布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信息。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法規禁止交易,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違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野生動植物、長江野生魚類、“特供”“專供”標識商品及借慶祝名義從事商業謀利活動違規銷售標志紀念品等。
此外,市場監管部門也提醒電商企業在促銷活動中不得限制、排斥競爭,攻擊貶低競爭對手,限制、排斥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商品或者服務的評價。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的選項設定為消費者默認勾選,不得將消費者以往交易中選擇的選項在后續獨立交易中設定為消費者默認勾選。禁止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
此外,市市場監管局還分別從合同履行、商品質量、內部管控等方面進行了規范。比如,明確強調電商企業不得以格式條款等方式約定消費者支付價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條款等含有該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南京市場監管提醒廣大消費者,如發現消費侵權行為,可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通訊員寧市軒融媒體記者楊欣張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