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28日在廣州舉行新聞發布會。會上,廣東省公安廳發布2021年“我為群眾辦實事”八件實事舉措清單,包括推出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一站式”取證救助專區、推出DNA比對尋親綠色通道、推進“無證件(證明)辦事”、推進重點公安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等。
其中,廣東公安將支持深圳、汕尾2市在全省率先試點開展公安政務服務無證(證件、證明)辦事,推動今年122項高頻事項202個證件(證明)不再需企業、民眾提供紙質材料;積極推動該省出臺電子證照相關場景管理應用規定,進一步擴大電子證照在公安業務辦理等場景的深化應用。
廣東省公安廳辦公室改革辦專職副主任鄭宗竹介紹,“無證件(證明)辦事”是指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辦理目錄項目內的公安政務服務事項時,無需提交由政府部門核發或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而是由辦理地的公安機關通過適當的措施,來核實相關證件證明的事實的辦事方式。
目前,廣東已實現了79項公安政務服務事項的“無證(證件、證明)辦事”。鄭宗竹稱,今年廣東計劃在該基礎上再推出122項公安政務服務事項,通過數據共享、電子證照、告知承諾等方式,來實現涉及的202個證件證明的減免。
據了解,這122項政務服務事項中,在出入境管理方面,辦理及加注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個人游簽注等高頻業務,將可免提交出生醫學證明、個人社保證明等材料。
在推進重點公安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方面,廣東公安將對接海南、湖南等環粵省份公安機關,爭取在今年9月底前實現“開具戶籍證明”“工作調動戶口遷移”“大中專院校錄取學生戶口遷移”“大中專學生畢業戶口遷移”“夫妻投靠戶口遷移”“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新生兒出生登記”“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等8項高頻事項跨省辦理,12月底前實現“無犯罪記錄證明”“機動車轄區外轉移登記”“變更考試地”等3項重點事項跨省通辦。
同時,廣東公安將推出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一站式”取證救助專區,聯合黨政職能部門建立健全安撫、救助機制;推出就近免費采集DNA比對尋親的綠色通道,全力查找被拐失蹤兒童,攻堅歷年兒童被拐案。(記者 程景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