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法治市場監管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以下簡稱《綱要》)。
《綱要》明確了法治市場監管建設(2021-2025年)的總體目標,即到2025年,職責明確、依法履職、智能高效的市場監管體系日益健全,市場監管法律制度更加完善,行政執法更加高效。
《綱要》立足市場監管部門實際,強調努力形成全覆蓋、零容忍、更透明、重實效、保安全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并從全面推行清單管理制度、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以信用監管為基礎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執法、立足智慧監管推進監管方式創新、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健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機制、完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綱要》提出,加強市場監管立法,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信用監管、價格監管等方面立法,推動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推動完善食品藥品領域的法律法規,解決該硬不硬、該嚴不嚴、該重不重問題。
《綱要》強調,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在職責范圍內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推行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制。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持續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全面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新設證明事項必須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
以信用監管為基礎,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監管機制。加強信用監管制度建設,完善包括信用信息記錄與公示、信用風險分類、失信行為認定、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在內的信用監管體系。加強誠信理念宣傳教育,組織開展誠信主題實踐活動。積極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按照信用風險狀況對企業進行分類并實施差異化的監管措施。
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執法。加大食品藥品安全、野生動物保護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監管執法力度。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完善抽檢監測信息通報機制,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力度。廣泛推行產品系族管理,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預警機制,強化源頭治理,加強風險信息采集研判,及時處置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重拳打擊假冒偽劣等產品質量違法行為。
根據不同安全監管領域特點和風險程度確定監管內容、方式和頻次,制定相應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加強和改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堅決懲治損害營商環境的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大打擊傳銷力度,借助技術手段甄別新形勢下以電商、微商、消費返利等名義開展的新型傳銷行為,依法查處直銷違法違規行為。
梳理影響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巡查。落實嚴重違法懲罰性賠償和巨額罰款制度、終身禁入機制,讓嚴重違法者付出應有代價。落實《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對舉報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的有功人員依法依規予以獎勵和嚴格保護。
健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機制。嚴格執行突發事件應對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全面提高依法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強化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完善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重要工業產品安全等重點領域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記者楊曉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