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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城市夜間噪聲污染聯防聯控長效工作機制》(以下簡稱《長效工作機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夜間施工噪聲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機制》(以下簡稱《施工噪聲防控工作機制》)《福建省重點領域環境噪聲自動監測管理工作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等相繼印發,以推動我省噪聲污染防治長效長治。
據介紹,噪聲污染防治涉及部門多、職責交叉等難點,《長效工作機制》《施工噪聲防控工作機制》聚焦難點、堵點,通過強化各方責任、整合執法資源,提高噪聲信訪投訴事項處理時效和質量等,多措并舉推進提升城市夜間噪聲治理能力。
其中,《長效工作機制》通過信息調度、聯合會商督導、領導包案、綜合懲戒等舉措,推動省直相關部門長效、常態開展噪聲污染監管協調聯動;《施工噪聲防控工作機制》自上而下匯聚生態環境、住建和城管部門監管合力,從源頭控制、過程監管、末端懲戒信用聯動等全流程,督促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指南》則從適用范圍、系統組成、監測子站布點、性能及結構、軟件系統、數據質量、巡檢維護等方面,對公園、廣場等社會生活場所,及工業企業、建筑工地等重點領域,明確噪聲自動監測設備的安裝、聯網、維護,為各相關監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提供工作指引,推進噪聲污染防治“信息化”“智能化”。
據了解,2021年5月起,福建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公安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文旅廳、市場監管局等5個省直相關部門,組織開展“靜夜守護”城市夜間噪聲污染整治專項行動。行動開展以來,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各有關部門按照定主體、定目標、定措施、定進度等“四定”原則制定工作方案,積極推進各地組織實施,初步構建起高效協同、職責清晰的噪聲污染監管格局。
為固化經驗做法,經報省政府審定,《長效工作機制》由省直6部門共同制定;針對群眾反映最為突出的建筑施工噪聲擾民問題,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住建廳制定印發《施工噪聲防控工作機制》;針對國家暫未出臺有關噪聲自動監測的規范文件,及各地普遍存在在線監測數值不準確、支撐監管效果有限等問題,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編制并印發《指南》。(記者 陳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