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醫保局獲悉,《海南省醫療服務價格(2021版)》(下稱《醫療服務價格》)將從12月1日起執行。其中規定,我省將對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分類管理,價格類型分為最高指導價、市場調節價、暫由醫療機構自主定價三種。記者劉兵
價格分三種類型,涉及“互聯網+”醫療服務等
據悉,新版本涉及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主要以《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為基礎,并包括未在《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內的我省歷年新增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以及“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特需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省醫保局、省衛健委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全省各級各類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必須嚴格按照《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提供醫療服務,并保證相應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嚴禁自立項目或分解項目收費。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分類管理,價格類型分為最高指導價、市場調節價、暫由醫療機構自主定價三種。
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省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收統支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瓊辦發C2019]59號)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全省統籌統收統支機制,在全省范圍內實行統一城鎮從業人員、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政策管理模式的要求,統一全省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最高指導價,實行政府最高指導價的醫療服務項目,公立三級、二級、一級醫療機構分別執行一類價、二類價、三類價,不得上浮;各市縣和醫療機構可以根據成本變化情況自主向下浮動價格,幅度不限。
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暫由醫療機構自主定價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由醫療機構自主確定價格,價格必須分別報省醫療保障部門和省衛生健康部門事前備案,備案價格必須為實價,一經確定一年內不得隨意變動,變更價格須重新事前備案。
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
促進分級診療和優質醫療資源下沉,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含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一般診療費為15元/人·次,其中醫保報銷13元,個人支付2元;調整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為10元/人·次,其中醫保報銷9.5元,個人支付0.5元。一般診療費項目包括: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含病歷手冊、肌肉注射、靜脈注射、皮下輸液、靜脈輸液、小兒頭皮靜脈輸液以及藥事服務成本,不含藥物、一次性輸液器、過濾器、采血器、注射器、血液和血制品等費用),對已合并到一般診療費的收費項目不得再另行收費或變相收費,二、三級醫院選派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在職醫師、退休醫師、“候鳥”醫師診查費可按執業注冊所在公立醫療機構標準執行。
醫療機構要告知患者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情況,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則開展醫療服務和收費,不得暗示或強制病人接受醫療服務。嚴格執行門急診收費明細賬單、住院收費一日清單等制度,并在為患者出具收據和收費明細清單時,必須列明各項醫療服務項目編碼、名稱、計價方式、收費金額等內容。
各級醫療保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各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要完善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行為監管體系,進一步控制不合理處方、不合理耗材和不合理藥品等行為,有效促進醫療機構依法行醫,規范執業行為,提升醫療質量水平;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服務價格監督檢查,嚴查醫療服務價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