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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費率政策是優化完善稅費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就業穩定。
為積極支持企業紓困發展,福建省人社廳、財政廳、稅務局聯合印發《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社文〔2023〕48號)。
1、失業保險費率怎么降?
此次,福建省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的具體比例為:用人單位按照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職工的月工資總額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其月工資總額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
2、失業保險降率受益對象有哪些?
此次延續實施降費率,不分企業性質、不分行業,包括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在內的各類經營主體將普遍受益。
3、失業保險降率實施期限是多長時間?
實施期限至2024年底。
4、工傷保險費率有什么調整?
因我省已不具備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條件,從2023年5月1日起工傷保險費執行省定行業基準費率,不再執行降率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