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疫情防控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現通告如下:
一、核酸必檢。3月13日(含)以來未曾核酸檢測的所有在廈人員,必須在3月21日前進行一次檢測(免費)。
二、入廈必報。近14天內有本土病例的城市旅居史的,必須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告,立即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免費),并配合落實健康管理措施。
三、控制堂食人數。餐飲場所上座率控制在50%以下,保持人員就餐間距,倡導斜位落座,嚴禁大規模集體聚餐。
四、公共場所限量、預約、錯峰。旅游景區、文體場所、娛樂場所、托育機構等接待人員按最大容載量,室內不超過50%、室外不超過75%。
五、大型活動“非必要不舉辦、誰舉辦誰負責”。文體、商貿、會議、展覽、慶典、集會、培訓等活動,50人以上應制定疫情防控方案,200人以上須報所在區指揮部審批。紅事、白事要向屬地居(村)委會報備。
六、加強報告。酒店、賓館、民宿、出租房等經營管理者應切實承擔防疫責任,發現近14天內有本土病例的城市旅居史或出現發熱等癥狀的入住人員,應立即報告所在社區(村)。
七、保持良好衛生習慣。請廣大市民群眾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少聚集。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及時到發熱門診就醫,途中科學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監督執法,對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