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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省住建廳獲悉,福建省將根據各地近三年累計完成建筑業總產值,確定排名前十的縣(市、區)為“建筑之鄉”,實施動態管理。在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方面,賦予“建筑之鄉”與設區市同等審批權限。
根據省住建廳發布的《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十個“建筑之鄉”將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考核,住建行業的科技研究開發項目、科技示范工程項目和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的立項申報等方面被賦予與設區市同等權限。此外,在城鄉建設品質提升樣板工程、歷史文化保護等項目申報方面也將予以“建筑之鄉”支持。
數據顯示,2022年福建省完成建筑業總產值1.71萬億元,同比增長8.3%左右。福建省建筑工程品質明顯提升,2022年共有6個項目入選魯班獎,8個項目入選國家優質工程獎,84個項目獲評“閩江杯”省優工程。(記者 游笑春 通訊員 蘇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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