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在全省率先出臺產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全鏈條聯動改革,助力項目提速增效。
推進“標準地”改革是廈門市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深化資源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提高效率、減輕企業負擔的重大舉措。這項改革將通過簡化、優化、標準化工業項目供地程序,進一步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促進工業項目盡快落地。
此次廈門市推出最具亮點的改革舉措,即推出各部門全鏈條聯動改革,讓政府服務貫通土地出讓前后各環節。具體來說,就是在出讓前,除完成土地征收、形成凈地條件等傳統工作外,各主管單位將加快推動片區控規編制和區域評估工作,提前完成13類區域評估事項和巖土工程初步勘察工作,區域評估成果直接引用為審批依據,實施便利化審批,并形成管控要求清單提前告知建設單位;出讓時,巖土工程初步勘察成果納入土地出讓文件,將“標準地”規劃條件和指標管控要求納入出讓合同或產業監管協議,按標出讓提高工作效率;出讓后,加快用地審批,結合“交地即交證”操作規程,同步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不動產登記權證。屬于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告知承諾制清單范圍內的項目,可按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審批手續,推動項目審批“零時耗”,變“項目等地”為“地等項目”。
與此同時,廈門市還打造量身定制的“標準地”指標管控體系。產業項目在現有容積率、綠地率、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土地產出率、地均稅收5項指標基礎上,增加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單位能耗標準2項指標,同時可按需要設置產業準入、研發投入等指標X,形成“5+2+X”指標管控體系,工業項目增加建筑系數及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重兩項指標,形成“7+2+X”指標管控體系,以進一步加快土地供應,提高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廈門市還將加強全流程監督管理保障。“標準地”出讓后,相關單位按各自職責做好全流程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確保項目按照相關規定和既定計劃建設實施。
【名詞解釋】
“標準地”是在城鎮開發邊界內具備供地條件的區域,對新建工業項目先行完成區域評估、先行設定控制指標,并實現項目動工開發所必需的通水、通電、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條件的可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記者 袁舒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