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馬尾區交管大隊在各大路口設置執勤點,對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登記上牌上路行駛、騎乘電動車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同時采取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方式使駕駛人了解、熟知交通法律法規。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共處罰200余人次,受教育300余人次,拖移100余輛違規電動車。
記者看到,在全區各重要路口、重點路段可以看到交警設置多處卡點,對電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糾。
“這位師傅,您靠邊停一下,您看看身后的信號燈?”,江濱東大道紅綠燈路口,馬尾區交警大隊民警攔下一輛闖過斑馬線紅燈的電動自行車,“您回頭看看,這里是給行人和非機動車過馬路的斑馬線,斑馬線上也有紅綠燈。看看身后,是不是大家都在規規矩矩地等紅燈呢。這樣搶著過馬路,沒快幾秒,卻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還嚴重影響交通秩序。”
隨后,民警對男子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的行為進行了處罰,并向其介紹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的內容,同時向其普及了交通安全法規,建議他騎行電動自行車佩戴好安全頭盔,養成文明安全出行習慣。
“電動車專項整治開展至今,馬尾交警嚴查路面電動車自行車違法行為,多輛闖紅綠燈的電動車被攔下,還有不少假套牌車被查扣,拖車正將暫扣的電動車運往停車場進行保管。”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
下一步,馬尾區公安交警將持續加大整治力度,一旦發現未按規定登記上牌的電動車上路行駛,將予以處罰。對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駕乘人員,交警也將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并予以糾正。對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加裝傘、棚、擋風板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裝置問題,發現后責令當事人現場主動拆除,并予以警告處罰。
“對于無牌、假套牌,故意遮擋號牌等交通違法的電動自行車一經查獲,駕駛人不能當場提供合法來源的,警方將依法扣車審查;對于改拼裝車輛,一律實施溯源,通報給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涉事商店或企業依法處理;對于拼裝車輛,一律依法銷毀;對于改裝車輛,一律責令恢復原狀。”該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車輛被扣留后,車主必須在15日內及時處理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并通過“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發布”微信公眾號,辦理涉案車輛返還線上申請。經審查符合車輛返還條件的,系統將通過手機短信發送取車二維碼給申請人。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或駕駛人應自收到短信通知之日起15日內攜帶取車二維碼、本人身份證、購車
發票、合格證和行駛證到閩侯青口停車場及時領取車輛。
馬尾交警還呼吁,廣大電動車駕駛人切勿抱有僥幸心理,盡快前往各上牌點辦理注冊登記上牌業務,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記者 何鋆棽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