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1月6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王玉萍)記者5日從省工信廳獲悉,《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紓困激發中小企業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近日印發,通過10個方面的28條措施,幫助企業紓困解難,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意見明確,繼續設立兩期共200億元規模的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貸款,重點支持福建省受疫情影響產生流動性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省財政安排一次性貼息2億元,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面、降價。
支持福建省中小企業經“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或銀行業金融機構自建的供應鏈融資平臺開展應收賬款融資,省級財政按福建省中小企業通過應收賬款獲得年化融資額不超過1%的比例,對供應鏈核心企業給予獎勵,最高200萬元。
加強“工業設計生態云”平臺建設和設計資源共享,滿足中小企業設計發布、設計對接、詢價估價、供應鏈協同等需求。
對企業獲得國家制造業轉型升級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或其一級子基金股權投資支持的,按照實際到資額分別給予5‰、1%獎勵,最高100萬元。
按照國家部署,將失業保險費率從3%階段性降低至1%。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鼓勵各業態所需的配套服務設施集中建設,促進共享共用,提升綜合服務水平。
實施產業重大技術難題“揭榜掛帥”,每年支持50個左右突破“卡脖子”難題的產業科技創新重點項目,對入選項目給予最高300萬元資金補助。
對新認定的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由省級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5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