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深化省與市縣財政體制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我省財政直管縣的范圍由目前的24個擴大至全部102個縣(市),進一步實施放權賦能,激發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動力活力。方案明確,省與市縣財政體制改革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據了解,近年來,我省各級財政收支平穩較快增長,但從全國范圍來看,當前仍存在縣級財政實力較為薄弱、人均保障水平偏低和收入結構有待優化等問題,與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目標要求不相適應。
《方案》提出,全面深化省財政直管縣財政管理改革。按照放權賦能的原則,將我省財政直管縣的范圍由目前的24個擴大至全部102個縣(市)。各縣(市)的財政體制由省財政直接核定,財政收入除上劃中央和省級部分外全部留歸當地使用,市級不再參與分享;縣(市)范圍內由地方承擔的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調整為省與縣(市)分擔,市級不再分擔;對改革形成的財力轉移,按照保存量的原則核定劃轉基數。各類轉移支付、債券資金由省財政直接下達到縣(市);省財政直接向各縣(市)調度現金,辦理財政結算。
調整優化省與市縣收入分配關系。除中央調庫返還收入外,將適合下劃的省級固定稅收收入全部按照屬地原則下劃到市縣。原體制下按收入項目等實施的增量分成政策不再執行。根據中央財稅體制改革要求,改革后市縣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收入省級分成20%,其他財政收入省級分成15%。省級應分成的財政收入通過財政年終上下級結算辦理。支持市縣增加財政收入,增強資金保障能力。
為確保改革平穩有序落地實施,《方案》提出,完善省對市縣轉移支付制度。強化一般性轉移支付“促均衡、?;?rdquo;功能,提高市縣財政保障能力,幫助市縣兜牢“三保”底線,促進縣域協調發展。改進并逐步形成與省以下各級財力格局相適應的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辦法;按照規范統一原則,核定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的分擔比例。
《方案》還提出,創新財政激勵引導機制。圍繞縣域高新技術產業、新興產業發展等,建立健全財稅激勵政策體系,加大對創新驅動發展的財政支持力度。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省級墊付辦法,緩解市縣資金調度壓力,支持引導市縣及時落實企業退稅政策。健全縣(市)政府債務限額確定機制,以債務空間為基礎,通過政府一般債券、專項債券和再融資債券增強縣(市)籌資能力,支持引導縣(市)加大對鄉村振興、污染防治、開發區建設等縣域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的資金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