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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朱俊霖 記者鄭鐵峰 )近日,浙江省永康市市場監管局古山分局接到消費者舉報,稱當地一家餐飲店強制提供收費餐具。市場監管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只向消費者提供收費餐具,不提供免費餐具。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規定,永康市市場監管局古山分局依法對該店立案調查。
永康市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現場檢查。資料圖片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有權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餐具,不管是收費餐具,還是免費餐具,使用前都應該洗凈、消毒,這是經營者應盡的法定義務。
永康市消保委負責人表示,使用集中消毒套裝收費餐具的經營者,應該同時提供已洗凈、消毒、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免費餐具,供消費者自主選擇;不能違背消費者的意愿,采取“默認同意或者必點”收費的方式,搭售收費餐具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餐具收費,事先必須經消費者同意;如果消費者要求使用免費餐具的,經營者必須提供。餐具收費應當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經營者因價格違法行為致使消費者多付價款的,應當退還多付部分;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永康市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就餐時如果遭遇違法收費導致合法權益受損,可以在留存相關證據后,先與經營者協商解決,必要時再向消保委或者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