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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消費者節日期間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1月12日,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專門發布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購買食品、外出用餐時,應選擇證照齊全、環境整潔衛生的場所購物或用餐,并主動索取和妥善保存消費單據、發票等憑證。
外出就餐時,應注意辨別食物顏色和外觀是否正常、是否有異物或異味、口感是否變質,如發現異常,應及時提出更換要求。集體聚餐時,倡導使用“公勺公筷”,促進健康消費。
網絡訂餐時,應選購線上評價較好且線下資質齊全的正規實體店;訂購的半成品餐食,要按照不同食材品種的加工要求,做到燒熟煮透后盡快食用。
踐行“浪費可恥,節約光榮”的傳統美德,自覺做到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剩余飯菜應分類打包并及時冷藏,再次食用前,應充分加熱煮透。
文明消費,拒絕食用野味,不買、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和長江、鄱陽湖漁獲物等,不采、不食野生蘑菇。
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盡量減少不必要的人員集聚。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提醒,消費者如發現違法違規食品經營行為,務必及時撥打12315電話投訴舉報,攜手營造科學放心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