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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隨著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政策調整優化,相關防疫用品及藥品市場需求進一步加大,部分藥品價格明顯走高。為進一步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合法價格權益,12月7日,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專門發布防疫用品及藥品市場價格提示。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提示,廣大經營者必須自覺履行法律定義務,嚴格遵守《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恪守誠信經商原則,加強價格行為自律,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依法監管和工作指導。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廣大經營者必須切實規范自身價格行為,不得實施下列價格違法行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囤積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市場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行為;采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數量等手段,使數量或者質量與價格不符,變相提高價格的行為;使用虛假的、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手段實施價格欺詐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的行為;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以及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價格違法行為。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強調,廣大經營者務必要認真規范自身價格行為,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廣大消費者的監督。消費者一旦發現上述違法行為,可以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密切關注投訴舉報和有關社會輿情,加大巡查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相關商品市場平穩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