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家庭月人均1100元調整為1170元。調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于今年7月起實施。
北京市民政局昨日發布,為更好地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確保困難群眾同步進入小康,確保困難群眾共享經濟發展成果,經市政府批準,本市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家庭月人均1100元調整為1170元。
截至今年一季度,北京市共有城鄉低保對象62021戶、103037人。其中,城市38882戶、65007人,農村23139戶、38030人。
本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調整主要以統計部門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費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費用支出為基礎進行測算,綜合考慮了物價指數和社會保障相關標準,兼顧區域發展差異,順應了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同時,還充分考慮疫情對困難群眾生活的影響。(記者 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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