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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商務部網站消息,2018年8月10日,商務部發布2018年第40號公告,決定自2018年8月20日起對原產于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征收反傾銷稅。反傾銷稅率分別為美國75.5%,歐盟27.4%—71.9%,新加坡23.1%—45.2%,實施期限5年。
2019年11月19日,商務部發布2019年第52號公告,決定對埃克森美孚公司和埃克森美孚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傾銷及傾銷幅度期間復審。2020年11月19日,應有關利害關系方申請,商務部發布公告,終止了該期間復審調查。
2021年1月29日,商務部發布2021年第3號公告。根據該公告,2020年12月31日英國脫歐過渡期結束后,之前已對歐盟實施的貿易救濟措施繼續適用于歐盟和英國,實施期限不變。
2023年6月19日,商務部收到浙江信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國鹵化丁基橡膠產業提交的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申請書。申請人提出英國存在鹵化丁基橡膠產業且一直對華傾銷出口,申請將英國納入本次復審被調查國(地區)。申請人主張,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于美國、歐盟、英國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對中國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請求商務部對原產于美國、歐盟、英國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進行期終復審調查,并維持對原產于美國、歐盟、英國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實施的反傾銷措施。山東京博中聚新材料有限公司支持申請。
(文章來源:界面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