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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時評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3件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涉汛矛盾糾紛典型案例,包括變更撫養關系糾紛案、業主與物業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企業申請解除保全案,展現了人民法院主動延伸職能,與相關部門合力恢復受災地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助力災后重建的積極作為。
今年入汛以來,我國多地出現強降雨,個別地方還出現了歷史罕見特大暴雨,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嚴重影響。面對涉汛矛盾糾紛,如何及時定分止爭、穩定人心,如何快速修復受影響的社會關系,推動企業恢復生產,考驗著社會各方的擔當。
從最高法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來看,無論是及時高效辦理變更撫養關系糾紛案,盡可能降低洪災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影響,還是靠前服務,協同屬地鎮政府聯合化解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糾紛,人民法院都秉持“如我在訴”的為民情懷,及時穩妥予以處置,既解了群眾的燃眉之急,也有力確保了特殊時期的人心穩定。
在洪澇災害面前,企業的生產經營也會面臨更多挑戰,如何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成為人民法院的一項重要職責使命。在此次發布的某環保公司申請解除保全案中,盡管環保公司提出申請時正值北京市門頭溝區遭遇暴雨,但當地法院干警仍克服困難,在48小時內解除了對該公司銀行賬戶的凍結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了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人民法院的這份擔當也激發了企業參與抗洪搶險、履行社會責任的熱情,助推全社會一道守望相助、共克時艱。
為大局服務、為群眾服務是具體的,與百姓生活是息息相關的。當前,我國仍處于汛期,多地災后重建工作正在有序展開,這中間難免會出現一些矛盾糾紛。這就需要廣大政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切實幫助百姓、企業排憂解難,為受災地區注入更多司法正能量,助力受災群眾重建家園、恢復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