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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黃潔 實習生 鄭直
開學臨近,為了指導文具等學生用品和配鏡等服務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誠信經營,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日前發布提示,以進一步規范暑期和“開學季”學生用品及相關服務市場價格和競爭行為。
根據最新的提示,相關服務經營者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和商業道德,依法合理制定學生用品或相關服務的價格,開展公平競爭。在銷售文具等學生用品的過程中明碼標價,避免出現貴的學生用品不標價、標示不清、貨簽不對位、價格變動不及時更換價簽等現象。提供配鏡服務時,價格變動時要及時調整,避免出現個別收費項目漏標、在標價之外加價提供服務、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等現象。同時,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對經營者自身,商品性能、功效以及商品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不得擅自使用與他人知名商品名稱、包裝、裝潢、企業名稱字號等相同或近似的商業標識,誤導消費者等。
此外,提示中也針對各賣場、商場、市場、眼鏡城、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等交易場所提供者進行提示,應加強對場所(平臺)內經營者的規范和引導,加強學生用品和相關服務價格促銷方案的事前審查力度。各行業協會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和競爭秩序。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全市文具等學生用品和配鏡等服務經營者應當認真按照要求,及時開展自查自糾,妥善處理各類糾紛。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將緊盯群眾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