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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沿觀點
由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程嘯與東南大學法學院博士王苑合著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教程》(以下簡稱《教程》),是國內第一部全面、系統地闡釋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律制度的教科書。該書對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則、個人信息處理規則、個人信息權益、個人信息處理者的義務與法律責任等進行了準確的分析與介紹。
有助于建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完整知識體系
在數字經濟時代,個人信息既是數字經濟發展的關鍵要素,又可能給每一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潛在危險。個人信息權益的保護,成為數字經濟法治建設的重中之重。歷經十余年的發展,我國已經建立了以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法律為核心,包括《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征信業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司法解釋以及《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等部門規章在內的較為完備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制度。
如此數量眾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不可避免地給初學者掌握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造成了一定的困難。如果沒有一本教科書來體系性地呈現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和知識框架,初學者就很可能迷失在紛繁復雜的具體規則之中,無法窺得全貌。全書分為導論、個人信息處理規則、個人信息權益和個人信息處理者的義務與責任四編,共計十五章,梳理整合了我國現行法中的全部個人信息保護法律規范,系統地闡釋了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知識體系,為初學者步入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學習殿堂提供了很好的指引。
充分了解掌握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實踐
在傳統的民法領域,人們可以直觀地認識民法典的調整對象,如民法典合同編的規則涉及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買賣、租賃或者其他交易行為,侵權責任編的規則涉及人們可能遭遇的風險與事故。相比于這些傳統民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調整對象可能并不為社會公眾所感知。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雖然可以體會到自己的個人信息被處理,如每個用戶收到的個性化推薦的內容有所不同,甚至每個用戶購買產品或者服務的價格也有所差異,但是社會公眾沒有辦法直觀地了解個人信息處理者的處理活動究竟是如何展開的。就此而言,學習和研究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困難,并不在于法律規則本身十分復雜,而在于無法直觀地認識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究竟是什么樣的。全書緊密結合實踐,通過豐富的案例使讀者在具體場景中理解和掌握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則與制度。個人信息保護法是極富實踐性的法律部門。這不僅體現在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法律規則始終是實踐導向的,要解決現實問題,還體現在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理論體系也是建立在一套獨特的社會實踐的基礎上的。在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學習和研究中想要登堂入室,就必須充分了解個人信息處理實踐。
為此,該書幾乎每個章節開篇都有一個或者數個“例子”,簡明清晰地描述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的樣態。例如,在“共同處理個人信息”一節的例1中,讀者可以看到這樣的例子:X銀行面向穩定受薪人士和小微企業客戶開辦一項小額無抵押貸款業務,該業務借款人的授信準入條件只能是“已向Y保險公司投保個人貸款保證保險”。張某在向Y保險公司投保該保險后,與X銀行簽訂了一份貸款合同。張某分別向Y保險公司和X銀行提供了相同的個人信息。在正文中,《教程》將會結合具體知識分析這些例子。在上述例子中,雖然X銀行和Y保險公司處理的是同一客戶張某的相同的個人信息,但是由于它們并未共同決定處理目的和處理方式,因此這一場景不屬于共同處理個人信息。
夯實個人信息保護法學習與研究的理論基礎
該書既不是對現行法律法規的簡單梳理,也不是對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條文注釋或者釋義,而是基于個人信息保護法律制度的概念體系和價值體系構建的理論性著作。即便是對于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專門研究者來說也非常具有價值。它在凝聚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理論共識的同時,也指出了未來的研究方向。該書結合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內在價值,對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等現行法中的法律規則進行理論性的整合,強調個人信息保護法既要保障個人對個人信息的自主利益,又要促進個人信息的合理利用。可以說,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具體規則正是這一對沖突價值相互博弈、相互妥協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