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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馳 范瑞恒
7月27日,《天津市家庭教育促進條例》經該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共七章五十一條,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家庭教育應當堅持政府推動、家庭盡責、學校指導、社會協同的原則。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應當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條例》規定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教育等有關部門和婦女聯合會編寫或者采用符合本市實際的家庭教育指導讀本,制定相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規范和評估規范;統籌建設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務平臺,提供線上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市和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專業隊伍,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確定家庭教育指導機構?!稐l例》規定市和區教育等部門應當加強監督管理,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暢通學校家庭溝通渠道,推進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稐l例》還規定家庭教育指導機構、婚姻登記機構、收養登記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的家庭教育職責。
《條例》規定學校、幼兒園應當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工作計劃,定期對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設立家庭教育工作站,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幼兒園、小學、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應當重點指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的重點內容?!稐l例》規定對于未成年人出現心理或者行為異常、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的,學校應當及時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并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對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特殊需求應當重點予以關注。條例規定學校應當落實家訪制度,通過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等多種方式,密切家校日常溝通。
此外,《條例》規定社會協同力量參與家庭教育的相關義務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