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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在2023年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即將召開之際,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一批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這批典型案例包括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烏江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公益訴訟案等10件,涵蓋了流域生態環境治理、生物多樣性保護、固體廢棄物污染、大氣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防治等生態環境保護的多個方面。
據介紹,本批典型案例中,有8件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案件,運用磋商、訴前檢察建議、召開圓桌會議、聯席會等多種方式,在訴前解決問題;從檢察機關行政公益訴訟辦案實踐整體來看,檢察機關以磋商、訴前檢察建議、提起訴訟等方式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行生態環境監管職責,93.9%的案件在訴前環節得以解決,絕大多數案件訴前實現保護公益目的。有兩件起訴案件,對檢察建議到期后,行政機關仍不依法充分履職、受損公益未能有效恢復的,依法提起訴訟,以訴的剛性作為公益保護的后盾。
記者從最高檢了解到,2019年以來,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33.6萬件,案件規模呈逐年遞增趨勢。最高檢第八檢察廳負責人說,最高檢將持續加強最高檢、省級院自辦案件工作,發揮好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獨特治理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