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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晨熙
6月2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全國生態日的決定》,將8月15日設立為全國生態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梁鷹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黨全國推動綠色發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顯著增強,美麗中國建設邁出重大步伐,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生態文明建設取得舉世矚目成就。將8月15日設立為全國生態日,體現了首創性、標志性、獨特性,具有鮮明的辨識度,有利于新征程上持續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意義重大。
“考慮到全國生態日是我國在生態文明領域的綜合性活動日,意義特殊重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決定的形式設立,能夠更好地彰顯其權威性、嚴肅性。”梁鷹介紹,關于設立全國生態日的決定要求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活動。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中,有的常委會委員和列席人員建議組織好全國生態日活動。目前距今年8月15日全國生態文明日只有一個多月,時間很緊,有關方面要認真研究常委委員的審議意見,加強組織領導,豐富形式內容,扎扎實實開展好第一個全國生態日活動,確保取得實效。
此外,有的常委會委員建議統籌考慮地方生態日的問題。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在決定草案審議結果報告中提出,建議有關地方根據設立全國生態日的精神,作出必要調整。